索 引 号: | ylbzj/2019-0003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 2019-10-1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关于将全部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纳入政府资助参保范围的通知 |
关于将全部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纳入政府资助参保范围的通知 | ||||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9-10-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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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医疗保障局 廊坊市卫健康委员会 廊医保发[2019]53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廊坊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廊坊市开发区文教卫生局: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管理办法》(冀财社[2015]75)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保障体系,决定将我市行政区域内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父母全部纳入资助参保 范围上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承担,个人不缴费。 特此通知。 廊坊市医疗保障局 廊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8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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